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各国家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有关检验检测机:
根据北京激光参量测试中心等7家检验检测机构的申请,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对上述7家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予以注销。自注销之日起,上述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
6月24-25日,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评审补充要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专家组对市特检院开展为期2天的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