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落实国务院“放管服”工作部署,切实解决船员队伍发展遇到的问题,提升船员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促进船员队伍科学、可持续发展,交通运输部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以下简称《规则》)颁布实施以来,在履行国际公约规定的船员考试发证义务,规范国内海船船员考试发证管理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促进了我国海员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现行《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于2010年颁布实施,对规范内河船员考试和发证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内河航运和船员队伍的变化,部份内容已不能满足内河航运的实践需要。主要表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