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强渔船管控实施海洋渔业资源总量管理方案〉的通知》(鲁海渔〔2017〕16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十三五”期间国内海洋捕捞渔船管理及渔业资源养护,结合当前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今年6月以来,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针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中发现的非法采捕日常监控、规划制定以及已买卖未过户渔船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积极促进该区海洋与渔业局采纳审计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管理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