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船舶清舱作业活动,保障船舶清舱作业安全,防止船舶清舱作业污染水域环境,根据《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和《上海港船舶污染防治办法》等相关法规和规章,我局制定了《上海海事局船舶清舱作业监督管理规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为适应海事综合执法模式改革,做好对辖区非强制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客船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我局修订形成了《浙江海事局非强制实施国内安全管理规则客船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19年6月26日经第1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随着我国制造业的发展,作为重要原料和能源的矿石、煤炭、陶土等固体散装货物运输量持续增长。固体散装货物相对于一般货物来说,由于其具有颗粒或流态化的物理特征,在水路运输的摇摆状态下容易集中到一侧,致使船舶丧失稳性带来倾覆的危险,给水上交通安全带来较大隐患,因此,需要特别的管理措施。
依据2002年发布的《安全生产法》和2003年发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
近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印发关于《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管理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管理是水路运输领域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重要的安全风险防控点。为此,原交通部于2003年颁布实施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并于2012年进行了部分修订。
近年来,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特别是山西“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浙江杭州桐庐县境内化学品泄漏事故以及湖南“7·19”特别重大道路交通运输事故,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社会广泛关注。为坚决遏制危险品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就加强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