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院创建于1949年2月,1953年9月改为济南市卫生局药品检验所,1956年6月划归山东省卫生厅,更名为山东省卫生厅药品检验所,1969年5月更名为山东省药品检验所,1999年9月划归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8月增加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职能,更名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2013年9月将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承担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职能划转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成立了食品检验中心。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始建于1951年,是在安徽省范围内执行国家对药品、医疗 器械、药包材及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的法定性专业检验机构。
为药品提供技术检验服务。 辖区内药品检验和药品抽查检验 药品检验信息处理 药品检验技术与药品质量研究 药品检验人员培训
上海市青浦食品药品检验所现有建筑面积2500㎡,其中实验室面积1500㎡.目前上海市青浦食品药品检验所拥有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红外分光光度计、薄层扫描仪、紫外分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光谱仪等各类检验仪器,价值约861万元人民币。
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是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1] 承担食品、药品(函药品包装材料及容器、药用辅料,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检验检测工作;参与制定并实施全区食品药品抽验计划;承担食品药品应急检查、委托检查、进口药材检查、洁净环境检测及相关复验工作;承担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起草、修订和技术复核工作;承担中成药(藏成药)、中药材(藏药材)、医疗机构制剂标准研究工作;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性、有效性及检验检测人员培训;承办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成都市医疗器械及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成都市药品检验所、成都市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数据中心)。
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原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是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设置的直属市级药品检验机构,是国家对药品质量实施技术监督检验的法定专业机构。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成立于1959年,至今已有五十余年的历史,是隶属于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承担对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的专业技术机构。 2011年11月增挂苏州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牌子,2012年6月正式搬入新址,2016年8月国家食药监总局正式批复,同意增设苏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为口岸药品检验机构,2016年10月更名为苏州市药品检验检测研究中心。
食品、药品、生物(血液)制品、药包材、保健品、化妆品的监督检验、注册检验、强制检验、复验、委托检验以及国家和省计划的抽样检验 收集、整理、综合上报和反馈相关质量信息 提供监督管理所需的技术数据 为基层药品检验机构提供业务指导
承担药品、食品(保健食品)和化妆品以及农产品的检验检测、技术服务、科学研究和培训指导等工作。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 药品、餐饮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科研及相关技术服务。
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前身是“河南省人民政府卫生厅药物检验室”,1953年建所,2004年经河南省编委批准更名为“河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至今。是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依法设置的药品检验机构,独立法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主要承担全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药用辅料和药包材、洁净室(区)环境等的注册检验、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及质量标准、检验方法、标准物质等相关技术研究工作;辖区内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为保证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提供检验保障。 完成市食药监局及区政府下达的食品、药品、化妆品监督检验任务;接受社会委托检验及技术咨询。
上海市浦东药品检验所成立于 2002 年 12 月,为区域性药品检验机构,主要承担浦东新区、南汇等区分局的药品监督抽样检验任务。 2003 年 7 月浦东药品检验所迁址浦东张江, 2003 年 8 月 27 日 ,举行 “ 落户张江仪式 ”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王龙兴局长亲自出席了落户仪式,并要求浦东药检所以 “ 三个一流 ” 为张江园区的企业服务。 2005 年 8 月 24 日 更名为上海市浦东食品药品检验所(沪编 2005120 号文)。
上海市食品检验所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口岸检验所是上海市食品监督管理局下属的技术支撑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