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交通运输部以2019年第44号令发布了《航道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0年2月1日正式施行。为便于各级交通运输主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更好地理解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就《规定》修订的背景、主要内容和主要特点进行解读。
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要求,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深化港口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于近日修订发布了《港口收费计费办法》。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的决定》于2016年第29次部务会议通过,发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0号),并于2016年12月10日起施行。为便于理解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修改情况解读如下。
为迅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0年3月6日,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港口收费标准等事项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政策落实工作,现解读如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要求,3月2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正式发布《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V1.0)》,指导船舶和船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护在船船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船舶运输生产秩序,促进企业复工复产。防控要点了解一下。
内河水运是我国综合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船员是船舶操作和管理的主体,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过程中,船员的值班行为与人命、财产和环境安全息息相关。
为切实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要求,强化交通运输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国建设,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公路水路行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交科技规〔2020〕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的起草背景、主要过程、重点内容说明如下:
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海运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交水发〔2020〕1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为大力开展海洋意识教育,推进山东省省级海洋意识教育示范基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我局根据现实需求,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沿海市海洋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省级海洋意识教育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